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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今(13)日表示,對於有立委指稱本部以所謂「天價」裝潢辦公室,是不符事實的刻意扭曲,本部承租新光大樓場地點交時,三層樓均無任何隔間、OA辦公設備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裝修的招標採購程序,數位部新光大樓裝修工程內容包含辦公室基本需求隔間、OA辦公設備、機電工程、消防、空調、燈具、監視及會議設備等,共計約3400萬餘元,平均每坪裝修費用為2萬餘元,低於市場行情,並無委員所稱天價裝潢費用問題。
數位部說明,本部成立前,洽詢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因無適當集中辦公空間可供容納,故當時由行政院以公開徵求勘選的採購程序辦理招標,經議價程序減價後決標承租於新光大樓17、19及20樓(總坪數1653.21坪),現為本部部分單位及數位產業署辦公室使用。
原新光大樓承租場地點交時,為無任何隔間、OA辦公設備的空間,當時,數位部尚未成立,委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辦,以公開徵求準用最有利標評選方式,委託張育馨建築師事務所辦理規劃設計及監造作業,再以公開招標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辦理,以避免廠商超額利潤,經評審方式決標予家易室內裝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裝修採購過程均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擇妥適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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