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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灌票報導 NCC將緊盯電視台轉播開票作業

本文共780字

中央社 記者蘇思云台北9日電

大選倒數,NCC今天表示,根據媒體自律協議,電視台開票報導,鏡面票數以「真實、有所本、可供查證」為原則,業者應留存報票作業紀錄,必要時提供查證,NCC屆時也會觀察電視台轉播開票作業。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發布新聞稿,呼籲廣電媒體製播選舉相關新聞節目,應注意公平原則及善盡事實查證,確實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稱兩選罷法)及廣電相關法令製播節目。

NCC表示,製播新聞及評論,應注意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且不得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並避免誤導觀眾致損害公共利益;至於政論節目,如涉及事實描述,無論資訊來源為何,需就內容事實善盡合理查證義務。

NCC說明,提醒電視台選舉活動開票日前,提前檢視選舉新聞報導與報票作業流程,確保自律內控機制有效運作。此外,中華民國電視學會新聞自律規範及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都訂有媒體自律協議,有3大重點。

第1,開票報導鏡面票數依「真實、有所本、可供查證」為原則。除了中選會計票系統來源外,若有不同來源須清楚標示。若候選人依計票結果自行宣布當選,新聞台也應清楚說明,最終票數與結果以中選會為準。

第2,若開票報票過程中電視台發生技術失誤,應盡快以口播與標題文字更正澄清,若錯誤遭截圖流傳,應立即澄清;第3,留存報票作業相關資料紀錄,像是工讀生報票資訊等,必要時提供查證。

NCC將跟相關部會共同進駐由中選會成立的「中央選務指揮及應變中心」,如廣電媒體有錯誤報導時,將協助應變處理,避免新聞節目引用數據有不實或疏失情形。NCC也會觀察電視頻道所轉播的開票作業,掌握開票情形是否符合真實、有所本及可供查證的原則。

NCC說明,選舉期間,除廣電相關法令外,兩選罷法對於競選宣傳內容也有特別規定,針對民眾檢舉相關案件,NCC受理後都依標準作業流程辦理,並配合選務主管機關運作,維護選舉過程公平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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