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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範圍 專家立委提擴大到18歲

本文共879字

中央社 記者王揚宇台北25日電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召開兒少自殺原因回溯調查機制公聽會。專家與立委表示,按現行規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進行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為完備相關機制,建議改為18歲以下。

教育部所提書面報告指出,衛生福利部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3條規定,針對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已定期進行回溯分析,並公布分析結果。

報告指出,經衛福部統計,0歲至24歲年齡層自殺死亡率連續5年上升,且2021年高達261人,占全年齡層自殺死亡數7.2%,而各級學校通報學生自殺自傷人次也呈現逐年上升態勢。

受邀出席公聽會的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理事長林月琴說,在談自殺原因回溯調查時,是否可先支持死亡回顧程序的執行,包括擴大年齡、明確授權,並發展專業訓練,例如死亡現場調查等,也要充足調查人力。

林月琴建議,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3條,應修正為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進行18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並增訂相關條文,規定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的對象、項目、調查方式及管考等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說,有鑑於青少年自殺率逐年攀升,且自殺原因多元複雜,若將死因回溯分析的研究範圍擴及6歲至18歲,讓教育相關單位納入權責機關,並適度揭露相關資訊以利大眾認知等措施,盡早擬定具體防制對策,藉由層層把關機制,有效降低自殺發生率及死亡率,避免憾事一再發生。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范雲指出,她去年要求衛福部啟動兒少自殺死亡回溯調查。今年3月,衛福部已展開青少年自殺風險因子分析及心理健康與自殺防治措施建議計劃,預計進行為期1年的研究。

范雲表示,提醒教育部及衛福部落實跨部會合作,從根本面、意念和動機出發,真正了解結構性原因,才能從根源就開始預防,讓孩子不再走投無路。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支持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3條條文,把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從6歲以下,改為18歲以下,這非常合理,也希望各黨團支持;呼籲行政機關嚴肅面對此議題,盡早解決問題,不要過了10年、20年都還沒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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