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大陸與香港「北向互換通」 28日起施行

本文共457字

聯合報 記者林宸誼/即時報導

中國人民銀行官網28日發布,為規範開展大陸與香港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相關業務,保護境內外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利率互換市場秩序,制定「內地與香港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自2023年4月28日起施行。

辦法適用於「北向互換通」,即香港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境外投資者(簡稱境外投資者)經由香港與大陸基礎設施機構之間在交易、清算、結算等方面互聯互通的機制安排,參與大陸銀行間金融衍生品市場。現階段可在銀行間市場開展符合集中清算要求的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 

人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北向互換通」充分考慮境外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情況,初期全市場每日交易淨限額為人民幣200億元,清算限額為人民幣40億元。未來可根據市場發展情況適時調整額度,並對外公布。

負責人指出,未來人行將根據市場發展情況,適時增加投資品種,調整交易和清算額度,優化交易清算安排,為境外投資者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風險管理工具。

另外,兩地監管當局將結合各方面情況,在風險可控、對等互利的原則下,適時研究擴展至「南向互換通」。

中國人民銀行28日宣布,大陸與香港「北向互換通」 即日起施行。中新社
中國人民銀行28日宣布,大陸與香港「北向互換通」 即日起施行。中新社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無硝煙的戰場」 香港部署金融戰爭防線
下一篇
港「愛國主義教育小組」召開會議 稱將軟性推展愛國主義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