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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財產避稅 可能遭假扣押

本文共361字

經濟日報 記者吳秉鍇/高雄報導

納稅人試圖脫產避稅,愈來愈行不通。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轄內近期就有案例,民眾欠稅不繳,試圖轉移財產逃避稅捐執行,國稅局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獲准,欠稅人得知此路不通,才立刻繳清稅款及罰鍰。

為確保稅捐徵起,高雄國稅局表示,稅捐機關可就欠稅人名下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的財產,通知地政或監理機關,禁止移轉或設定其他權利登記,也可聲請法院就欠稅人財產實施假扣押。

國稅局指出,轄內民眾甲君出售名下房地一戶,未申報房地合一稅,核定補稅加罰40餘萬元,甲君在收到相關裁處書、繳款書後,一再要求查對更正,卻未提出相關資料,疑似拖延繳納時間、規避強制執行,被國稅局列管為高風險案件。

後來國稅局接獲通報,甲君想出售名下另一戶房地,顯然有移轉財產跡象,國稅局立即聲請假扣押,並經法院裁定獲准,甲君得知後自行聯繫國稅局,迅速繳清滯欠本稅及罰鍰,並解除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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