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防疫假優稅 留意適用期

本文共357字

經濟日報 記者許如鎧/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企業今年5月申報去年營所稅時,仍可適用防疫照顧假、疫苗接種假及隔離治療假租稅優惠,可就適用期限內、符合條件的薪資支出,享有薪資費用加倍減除,但應留意適用截止日。

高雄國稅局表示,雖然新冠肺炎紓困振興條例已在去年6月底落日,但只要在適用截止日前符合條件,仍可享有優惠。

國稅局說明,新冠疫情期間,若企業基於防疫需要,給付未確診員工防疫照顧假期間(適用截止日去年6月30日)或疫苗接種假期間(適用截止日去年4月30日)薪資;及給付確診員工隔離治療請假期間(適用截止日去年6月30日),超過勞基法規定或勞雇雙方約定薪資部分,可就其200%自去年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

國稅局提醒,企業若要適用前述租稅優惠,應注意相關規定,並在申報時按規定格式填報,檢附薪資金額證明、計算明細表及請假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生前未領勞退金 納遺產申報
下一篇
UberEats 喊併 foodpanda 勞部盯外送費用結構透明化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