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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不繳 稅局盯財產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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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欠逾30日移送強制執行 欠稅人財物可能遭拍賣 保障國庫稅收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人若滯欠稅款逾30日仍未繳納,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人若滯欠稅款逾30日仍未繳納,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642字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欠稅不繳,小心國稅局緊盯財產變動情況,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近來透過內政部實價登錄網站,掌握欠稅人名下不動產拍賣實益,成功追回上千萬稅款,提醒納稅人勿心存僥倖。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人若滯欠稅款逾30日仍未繳納,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國稅局在移送時,將一併提供欠稅人所得及財產,供執行機關運用,並隨時追蹤財產狀況,以掌握財產拍賣時機,保障國庫稅收。

國稅局指出,轄內甲公司積欠營所稅及罰鍰共4,000餘萬元,經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拍賣不動產,陸續徵起1,770萬元,截至2018年底,公司名下僅剩下數筆賣不出去,或有高額抵押權無拍賣實益的不動產,導致追稅暫時停擺。

不過隨著近年來台南市房地產交易熱絡,且價格持續上升,國稅局轉為積極徵起欠稅,隨時追蹤分析欠稅人名下財產執行的可行性。

國稅局透過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發現,甲公司剩餘財產依目前市場行情價格,應有拍賣實益,於是主動聯繫行政執行分署,在2022年重啟不動產拍賣程序,終於在2023年底將不動產全數拍賣,成功再徵起欠稅款1,100萬餘元。

國稅局指出,針對欠稅人名下的不動產,國稅局除隨時掌握市場脈動,評估拍賣實益供執行機關運用外,對於賣不出去的不動產,也可聲明依底價承受以抵償欠稅,呼籲欠稅人應主動繳清稅捐,以免名下不動產遭查封拍賣,損及自身權益,得不償失。

除此之外,納稅人若欠稅達一定金額,也可能遭到限制出境,影響出國旅遊或差旅行程,屆時就必須繳清欠稅或提供相當財產做為擔保,才能解除出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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