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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統籌稅款紅包 拚史上次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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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達410億至540億元 截至10月 中央相關分配款實收3,573億元 普通項目已提前超標

新台幣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新台幣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812字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國庫署昨(22)日表示,今年截至10月,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實收3,573億元。其中普通統籌分配稅款3,359億元,已提前超過全年預算數,國庫署初估,明年農曆年前發給地方的統籌稅款紅包可望達410億至540億元,將是史上次高。

國庫署表示,在明年1月15日預算整理期間結束後,會加速行政作業,趕在1月19日前撥付給地方,協助年關資金調度。

普通統籌分配稅款超過預算數情形
普通統籌分配稅款超過預算數情形

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會依據每年通知分配金額,按12個月平均發放給地方政府,而若當年度稅收執行情況良好,相關稅源超過預算數,財政部會在隔年1月撥付「第13次」,時間點通常落在農曆春節前,成為地方政府期待的「超徵紅包」。

根據財政部統計,今年截至10月,統籌分配稅款收入共3,573億元,達成全年估算數的101.8%,已超過原先全年預估收入數;其中普通統籌分配稅款3,359億元,達成率101.8%,也比預算數3,300億元多出59億元。

國庫署初步估算,今年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將超過預算數約410億至540億元,規模僅次於去年的729億元,將是歷年次高。國庫署提醒,地方政府仍應優先用於償債,若非用於償債,也應審慎規劃妥善運用。

觀察近年狀況,中央挹注地方財源,在稅收入帳情形良好下,地方幾乎年年都有統籌稅款紅包可領,僅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衝擊而短徵,其餘年度多為超徵。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稅源包括所得稅及貨物稅各10%、營業稅總收入減除依法提撥的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40%,及縣市徵起的土地增值稅20%。

截止10月,統籌分配稅款各項稅源中,所得稅收入1,740億元,達成率108.2%;營業稅收入1,672億元,達成率98.1%;貨物稅收入135億元,達成率86.9%;土增稅受到房市影響,收入僅23.9億元,達成率58.6%。

國庫署表示,普通統籌分配稅款超過預算數部分會在預算整理期結束後,按公式設算分配給地方政府,屆時財政部將儘速辦理撥付,以利地方政府年關資金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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