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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自住地價稅率 注意時間

本文共358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為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兩者相差至少四倍。官員表示,如果民眾屬於土地所有權人,且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要記得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者當年就可享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就只能從次年開始適用。

財稅局指出,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一處為限」、「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

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民眾如果要查詢自有土地是否享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可以利用稅務局網站,進行查詢及稅務健檢以及線上申辦,不出門也可輕鬆完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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