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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持分總表就賣預售屋 日勝生遭公平會罰60萬元

本文共811字

經濟日報 記者顏瑋辰/台北即時報導

公平會今(25)日決議通過,日勝生活科技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與新聯祥廣告股份有限公司於銷售新北市「日初不老莊園1」預售屋過程中,沒有提供各戶持分總表給預售屋買主審閱,此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分別處日勝生活科技公司(2547)60萬元罰鍰、新聯祥廣告公司3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預售屋交易金額大,履約事項繁雜,應給購屋人有充分時間瞭解預售屋重要交易資訊,包含預售屋買賣契約書、預售屋相關圖說、各戶持分總表等,否則對處於資訊弱勢地位的購屋人而言,就是利用資訊不對稱之顯失公平行為。本建案於111年5月至8月期間,因銷售現場未準備好各戶持分總表,導致銷售人員客觀上無從以書面提供該預售屋持分重要交易資訊給買家審閱。

持分總表有何關鍵?公平會提醒,各戶持分總表內容載有預售屋全區各戶的「主建物」、「附屬建物」與「共有部分」之面積及共有部分之分攤比例,這是影響消費者購屋決定之重要交易資訊,不動產業者應以書面提供予購屋人審閱,始能審慎評估。

根據本案,建商及代銷業者在沒準備好持分表的情形下,逕自銷售預售屋,對於不動產交易經驗不多之消費者而言,容易在資訊不對稱的情狀下作出未充分評估的消費決定,而影響自身權益。本建案在短短數月已銷售數十戶,該銷售行為已具有影響多數受害人之效果,對於其他依法令規定提供該等重要交易資訊之同業,恐有喪失公平交易機會、產生不公平競爭的情況,確實已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

擁有一個「家」是不少人的夢想,但是一般民眾買房經驗極為有限。公平會重申,所有不動產業者,在推出預售屋時,應先將該準備的資訊完整備齊,再讓消費者好好想清楚訂房、買房,使消費者慎其所選,樂其所住,交易一間房就像辦一場喜事。同時,對不動產業者而言,掌握「締約前資訊揭露」、「不為限制購屋人契約審閱之行為」、「銷售行為有憑有據」、「不誇大」的基本原則,是業者遵法、避免觸法以銷售預售屋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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