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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造成北市大直街民宅塌陷的基泰建設,其董事長陳世銘、總經理馮先勉涉嫌於2011至2014年間,以投資境外不動產並保證獲利為由,向10餘名民眾違法吸金上億元,去年10月遭檢調搜索、約談,訊後陳、馮二人各以200萬、150萬元交保,全案目前仍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
當時檢調接獲民眾檢舉,指稱陳世銘、馮先勉等人涉嫌以投資大陸不動產合建案為由,鎖定曾購買基泰豪宅建案的VIP進行招攬,標榜投資不但保本,還可穩定獲利,前後共有10多人拿出上億元投資,最後領不到利息才驚覺被騙。檢調因此懷疑陳、馮等人涉犯銀行法,從事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金融業務。
全案除陳、馮2人外,其餘被告包括基泰楊姓員工20萬元交保;時任開發部胡姓襄理、基泰關係企業財團法人北市快樂一生慈善基金會翁姓董事、基泰李姓員工,各10萬元交保;馮先勉兒子、時任基泰開發部翁姓副理、會計部李姓副理、基泰法律顧問徐姓律師及合作徐姓廠商5人則限制住居。
此外,2012年間,馮先勉曾因出售北市公館商圈「基泰台大」1.3億豪宅,給上市公司春源鋼鐵董事長蔡錫奇,並承諾「3年包租並保證買回」,但蔡錫奇購入3年期滿後,認為房價下滑讓他損失千萬,基泰卻拒絕履約買回,為此提告馮男等3人涉嫌詐欺取財,後來台北地院認為投資不動產有風險,現有事證不足以證明馮男等人詐欺,判決3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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