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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買街口股權交易 龍邦批違法、籲請檢調單位主動偵查

泰山公司。報系資料照片
泰山公司。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941字

經濟日報 記者宋健生/台中即時報導

泰山(1218)經營權攻防戰越演越烈,市場派大股東龍邦(2514)今(15)日表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日前已作成112年度商暫字第13號裁定,禁止泰山執行取得街口金融科技公司40.39%普通股權,及增建包裝水廠的董事會決議,相關執行命令並已送達泰山公司與泰山董事長詹景超,泰山依法不得執行上述違法決議。

龍邦批泰山行為荒腔走板

龍邦說,隨著泰山5月31日股東臨時會逼近,泰山以詹景超為首的現任經營團隊,更加肆無忌憚,加速掏空公司,視法律如無物,將證交所依法監督批為立場偏頗,行為荒腔走板近乎瘋狂。

龍邦除呼籲全體泰山員工,恪遵法院裁定及法律規範,切勿聽命於詹景超等人違法指揮外,籲請各主管機關依法行政,加強對泰山及其經營團隊的監理,對於明顯涉及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罪的犯罪行為,亦祈請檢調單位主動偵查,莫讓詹景超及參與其中者食髓知味。

龍邦指出,泰山以36億元取得街口金融公司40.39%股份,包括以22億元向街口金融公司認購新股、以14億元向街口金融公司的母公司Dorian Innovation Limited購買老股。

然而,在違法無效的董事會決議後,泰山立即將36億元鉅額款項分別給付給街口金融公司與Dorian公司,所作所為猶如處分全家股份的翻版。

龍邦表示,認購新股部分需取得經濟部商業司許可,購買老股部分因Dorian公司為英屬維京群島公司(BVI公司)更需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的許可。

呼籲金融行庫嚴審資金往來

無論泰山與街口金融公司、Dorian公司是否已向經濟部商業司、投審會提出相關申請,相關申請均違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暫字第13號裁定意旨,經濟部商業司、投審會自應立即駁回此等違法申請,不容泰山與街口金融公司、Dorian公司心存僥倖。

有鑒於泰山目前已將36億元的鉅額款項,分別給付給街口金融公司與Dorian公司,龍邦特別提醒街口金融公司及Dorian公司的往來金融行庫,務請嚴加審核與該等公司的資金往來。

尤其街口金融公司突然取得高達22億元資金,又涉及非法無效的交易,金融行庫自應加倍留意,善盡銀行防範不法交易等職責,以避免無謂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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