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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公司與工會續簽團體協約 家庭照顧給薪假增加至7日

本文共667字

攝影中心 記者葉信菉/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機場公司上午與企業工會續簽團體協約。在交通部長王國材、勞動部次長王安邦等人共同見證下,由企業工會理事長馮義東與機場公司董事長楊偉甫代表簽署。續約內容包含延後屆齡退休生效日、依年資增加特休假日數、家庭照顧給薪假從5日增加為7日等,提供員工更優質的福利與保障。

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疫情前(2019)桃園機場公司旅運量大概有4,868萬人次,今年目標3,000萬人,期待明年完全復甦。王國材也指出,機場公司非常注重勞資和樂關係,此次續簽團體協約,讓機場公司在照顧員工及兼顧公司經營下能永續向前,期待在勞資雙贏下再創桃園機場高峰。

勞動部次長王安邦舉例「團協就像婚姻」,當家要能夠理解,家人是最重要的珍貴資產;家人也要理解當家有他的難處,所以溝通非常重要,祝福婚姻雙方團體簽約儀式,百年好合,共創公司百年佳績。

機場公司董事長楊偉甫表示,桃園機場是幸福企業,機場工會領導者不只敬業也很務實,他也深刻感受到勞資和諧的公司文化,維持此文化最大關鍵是信任。因為大家有共同目標,把機場經營做到最好、旅客服務做到最好,讓大家放心。

桃園機場公司與企業工會於107年3月19日簽訂第1版團體協約,自109年企業工會提出第2版團體協約草案後,就展開多次協商會議。此次團體協約能順利續約,是勞資雙方歷經三年多充分溝通討論達成共識,續約亮點包含新增條文:延後屆齡退休生效日、依年資增加特休假日數、家庭照顧給薪假從原本5日增加至7日等。機場公司強調此次團體協約的簽訂有許多優於法令之條文,不僅提供員工更優質的福利及保障,穩定公司經營及凝聚員工向心力,共創勞資雙贏。

桃園機場公司上午與企業工會續簽團體協約。在交通部長王國材、勞動部次長王安邦等人共...
桃園機場公司上午與企業工會續簽團體協約。在交通部長王國材、勞動部次長王安邦等人共同見證下,由企業工會理事長馮義東(左)與機場公司董事長楊偉甫(右)代表簽署。記者葉信菉/攝影
桃園機場公司上午與企業工會續簽團體協約,續約內容包含延後屆齡退休生效日、依年資增...
桃園機場公司上午與企業工會續簽團體協約,續約內容包含延後屆齡退休生效日、依年資增加特休假日數、家庭照顧給薪假從5日增加為7日等,提供員工更優質的福利與保障。記者葉信菉/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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