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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買中心:明揚自9月28日起採預收款券交易 明揚及明安處以違約金

本文共355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賢龍/即時報導

櫃買中心表示,明揚國際科技(8420)9月22日(周五)晚間廠辦發生氣爆火災意外事件,造成多數人員傷亡,並遭屏東縣政府消防局舉發違反消防法;另經濟部加工出口區屏東分處亦裁處全面停工,對公司財務業務及股東權益影響重大,核有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20款規定之情事,依規公告明揚公司有價證券自2023年9月28日起列為變更交易方法,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時,應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申報,並對明揚公司依櫃買中心對上櫃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第9條第2項規定處以違約金100萬元,另就明揚公司的母公司明安國際(8938)有未善盡對子公司監督管理責任的疏失,處以違約金50萬元。

櫃買中心另表示,明揚公司於復工或恢復產能兩季度後,洽簽證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並確實改善,始得申請恢復普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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