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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坑大火惡臭瀰漫 綠盟:應落實知情權及檢討監測方式

本文共856字

聯合報 記者胡瑞玲/台北即時報導

新北深坑一家鋰電池工廠前天發生大火,火勢控制後濃煙及惡臭瀰漫雙北引發民怨,環團綠盟表示,地方政府監測品質與民眾感受落差大,除應落實民眾環境知情權,還需檢討監測方式。

綠盟表示,深坑發生大火的工廠場內含有大量鋰電池,燃燒會釋放鎳、鎘、鋁、鋰、銅等金屬氧化物的顆粒,並產生苯乙烯、丙烯醛、氟化氫等許多有毒氣體,以致雙北多處瀰漫燒塑膠的刺鼻味。

綠盟指出,根據空汙法第33條,因突發事故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時,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應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及採取因應措施,但因雙北市政府的怠惰與疏失,並沒讓受影響區域內的民眾,第一時間了解發生什麼事、空氣中可能存在的危害物質、哪裡是汙染範圍、該怎麼做才能減少危害風險等,以至於有人還在河濱公園跑步,上網詢問哪裡不臭可以躲去哪裡問味道很濃該怎麼辦。

綠盟進一步表示,新北市環保局檢測現場空氣品質,電子鼻讀值為0,多功能氣體偵測儀數值也皆為0,顯示昨晚到今早各汙染物數值均符合標準,這樣的監測品質明顯與民眾聞到的空品感受不符,但北市環保局長卻說「鼻子聞到臭味不代表不符合空品標準」,這也是長期民眾對政府不信任的原因。

綠盟強調,空品監測項目應更全面,除常態性監測的PM2.5、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外,也應針對火災可能產生的氟化氫、苯乙烯等有害空氣汙染物進行定性分析及濃度監測,另外,環保機關也須全面檢討針對火災空品的監測項目、標準作業流程及方法。

綠盟指出應從2方向進行檢討改進,第一,落實環境知情權,發生重大空汙事件時,透過細胞簡訊、廣播、有線電視,向受影響居民發送空汙惡化警告,說明空氣中可能的汙染物質及濃度,特別是有害空氣汙染物的危害及如何因應。

第二,檢討監測方法,具有代表性的採樣,是須測得靠近火場擴散煙流的原始濃度,以及火場下風處與上風處不同距離的汙染物濃度,針對包含粒狀物、酸性氣體、戴奧辛、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進行定性分析與各種物質的濃度監測。

綠盟提醒,若仍受異味影響,室內應關閉門窗、打開空氣清淨機,減少外出時間,外出時戴上口罩,減少受影響的風險。

深坑大火燃燒後,廠房內仍有許多家電燃燒後殘骸。記者李成蔭/攝影
深坑大火燃燒後,廠房內仍有許多家電燃燒後殘骸。記者李成蔭/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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