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促進法擬收促進費遭工總反對 環境部指符合一點不課徵

本文共1040字

聯合報 記者胡瑞玲/台北即時報導

環境部整合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利用法,推動「資源循環促進法」,最大改變是將「廢棄物」轉變成「廢棄資源」,優先再使用、再利用,無循環利用價值者才進行焚化、掩埋,並會向產源如燃煤底灰、爐渣、無機性汙泥等徵收「資源循環促進費」,預計明年2月上路。但全國工會總會反對課徵,認為若要徵收需專款專用、建立稽查制度;環境部表示,若產品對環境沒有汙染衝擊,就不會向產源課徵。

環境部今天邀集公協會召開立法方向研商會。環境部循環署說明,依照規畫,粒料類產品或用途廢棄資源如燃煤底灰、爐渣、無機性汙泥等,將審酌產品庫存量、非法棄置發生率、再利用技術等,依照行業或製程,評估優先徵收項目公告為產業責任物,並向產源課徵促進費。

全國工業總會表示,廢棄物跟資源對大眾來說是不同概念,希望可以有明確的定義,並在明年2月上路前有條文式內容,讓業者可以清楚了解並討論;另外,目前廢棄物若有資源化或再利用,產源都已繳納土汙費、清除處理費等,認為不應再徵收促進費,若真的要課徵,除要專款專用、建立稽查制度,還要在徵收前向產業說明清楚徵收對象、流程,以及收支運用。

針對未來產業用料擬採「登記制」,全國工業總會也希望取消,認為環境部可以透過海關取得進口資料,不需要再透過廠商;蘋果代表說,部分產品無法做到電子標籤,希望這部分有討論空間。

循環署表示,由產業用料進口不用透過環保主管機關就可以執行輸出入申請,因此環境主管機關針對數量及品項掌握不易,目前廢棄物申報使用的code也無法呈現是否為廢棄物,有實務上的困難,另有代辦問題,後續輸出用料到底誰在使用,主管機關也無法掌握,採用登記制也希望不要造成產業困擾,未來朝向網路登記,輸入品項、報關代號及數量,就可以做比對。

電子標籤部分,是希望了解產品製造過程使用多少比例的再生料,後續的使用都希望有履歷追蹤,未來會針對一定的品項來規範。

循環署強調,「目前不會對所有再利用行為課徵資源循環促進費」,目前再利用的問題在於,最終使用端的不當處理,使用再生料的成本比天然料高,缺乏市場競爭力,所以才會徵收促進費,並會有稽查驗證機制。

另外,不少業者也關心綠色設計、促進法緩衝期。台灣萊雅代表對於草案綠色設計包裝容量的再生料比例有疑慮,另外,為配合包裝減量政策,台灣萊雅已減料逾30%,但急速的減量也造成網購破損率提高,認為追求包裝減量的同時,若造成產品破鎖也是另類浪費,希望在執行源頭減量時可以思考這部分。

循環署說,促進法因涉及各部會權責,所以緩衝期尚未明定,未來可能會在訂定各子法時討論。

環境部今天邀集公協會召開立法方向研商會。記者胡瑞玲/攝影
環境部今天邀集公協會召開立法方向研商會。記者胡瑞玲/攝影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統測商管群試題結合生活情境 融入ESG碳權、文創
下一篇
勞動基金第1季獲利衝5,000億 有望寫同期新高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