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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地方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 可補助試辦

本文共891字

中央社 記者張雄風台北23日電

環保團體今天建議全面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兩袋合一制度等政策。環境部表示,兩袋合一制度適用於辦理垃圾費隨袋徵收縣市,若地方縣市願意推動,中央可協助試辦經費補助。

看守台灣協會連同荒野保護協會、主婦聯盟台中分會、綠色和平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等環保團體今天聯合舉辦記者會,提出全面禁用一次用購物袋搭配全面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兩袋合一的機制,可同時達到減少所有材質的一次用購物袋用量、污染者付費、垃圾費反映成本的3種政策目標。

主婦聯盟台中分會會長耿明誼指出,雙北每公升專用垃圾袋、兩用袋約新台幣0.36元的定價,只能反映5%至10%左右的垃圾清除處理成本;因此財力不如雙北雄厚的其他縣市才會推託垃圾費隨袋徵收。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徐聖惠指出,環境部2017年起擴大至14類場所限用塑膠袋,直至目前為止已經停滯6年沒有更進一步動作;環境部正研擬的「資源循環促進法」預計明年公布草案,應同步推動「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轉用重複使用」入法。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認為,2018年當時的環保署就已經宣稱「2025全面限用、2030全面禁用」塑膠袋等四大品項的限塑政策目標;環境部應思考如何在影響幅度較小的狀態下納入傳統市場、小吃攤販、早餐店及餐廳等購物用塑膠袋主要來源。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表示,減少使用購物用塑膠袋是減塑政策推動的目標,會尊重及參考各界意見務實「分階段、分對象」漸次實施,減少對民眾的不便及降低對環境衝擊。

另外,循環署提到,兩袋合一制度適用於辦理垃圾費隨袋徵收縣市,其他縣市實施隨水費徵收,垃圾費清除處理費徵收方式由縣市政府決定,將透過申請補助試辦經費協助有意願的縣市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

循環署指出,目前台北市、新北市及台中市石岡區皆已採行垃圾費隨袋徵收,實施後減少約2至3成垃圾排出;台南市及桃園市也分別擇定8處工業區及4處行政里試辦。

循環署強調,聯合國預計於2024年完成「全球塑膠公約」制定內容,台灣也會滾動檢討源頭減量推動政策方向與期程;呼籲市場攤販、夜市等場域使用的購物用塑膠袋可導入改變包裝型態、使用少塑等綠色設計,或使用替代方式及無額外特殊包裝等多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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