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最低工資法草案增研究小組 每年提2份報告助審議

本文共679字

中央社 記者吳欣紜台北21日電

行政院今天通過最低工資法草案,未來將設11人研究小組,每年4月及審議會前30天須提研究報告及調整建議,其中含2名外聘學者,盼讓報告內容更客觀。

為保障勞工基本薪資,行政院會今天正式通過最低工資法草案,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納入應參採指標,同時設立研究小組,明定勞雇雙方議定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者最高開罰新台幣150萬元。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指出,最低工資法草案明定要設立研究小組,屆時1年必須提出兩份報告,1份為每年4月提出當年度1至3月最低工資調升後對經濟及就業狀況影響報告,另一份是審議大會前30日必須提出研究報告及調整建議,以利審議會議討論。

黃維琛也說,最低工資的研究小組包含專家學者6人,另外中央主管機關、國發會、經濟部、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各指派1人,共計11人,其中專家學者6人中,4人也為基本工資審議委員,並另聘2人外部學者專家,盼讓研究報告等內容更客觀。

勞動部過去審議基本工資,曾發生2次將方案送至行政院卻未核定的情況,為避免這類情況再度發生,勞動部原先送進行政院的最低工資法草案,在法條說明欄載明「若將第2次審議結果報行政院核定,行政院即應予核定,不得退回。」等字眼。

不過,依照行政院今天通過的草案版本,不得退回字眼已遭刪除,黃維琛指出,最低工資審議會議後決議必須報行政院核定,當初草案預告時會有一些擔心所以才列相關字眼,但近年審議機制運作的很好,之前擔心的事情應不太可能會發生。

黃維琛也提到,如果真的決議遭退回,行政院也會提供相關原因,審議會將會更審慎處理,相信第2次審議決議再送上去,行政院也會尊重。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花蓮地震釀新竹市多校災損 市府補助經費復建
下一篇
準總統召開行動創新策勵營 賴清德:最大的權力是服務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