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NCC「打詐國家隊」抓大放小 第二類電信恐成詐騙樂園?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1669字

經濟日報 記者彭慧明/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期頻頻開罰電信業者,身為「打詐國家隊」積極做業績,但細看都輕放第二類電信業者、涉及詐騙也只罰小錢,而近期電信管理法上路後,NCC更「依法」理直氣壯鑽法律漏洞,因為不強制二類電信業者登記,將來出事NCC不但連小錢都罰不到,二類電信產業更因無法管理,恐成為詐騙樂園。

今年7月1日起新的電信管理法上路,舊電信法落日,相關業者紛紛依規定轉換管理法規。過去電信法第11條規定,電信事業分為第一類電信事業(需設置電信機線設備,例如五大行動業者)及第二類電信事業(批發門號銷售的MVNO、代發簡訊等業務),都是必須申請執照營運的特許制,並接受NCC規管。但電信管理法降低營業門檻,僅第一類電信業者因要建設機線、競標頻率等須申請特許執照,二類電信業者可評估自己業務,選擇是否登記接受管理。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本週免費看VIP文章,剩
或者
選擇下列方案繼續閱讀:

加入數位訂閱 暢讀所有內容


彭博等8大外媒、深度內容、產業資料庫、早安經濟日報、台股明星賽、無廣告環境

加入udn會員 閱讀部分付費內容

免費加入

會員可享有收藏新聞、追蹤關鍵字.使用看盤系統等服務

登入udn會員 免費試閱

延伸閱讀

上一篇
法務部修訂「打詐4法」:科技偵查GPS、M化車入法懲詐
下一篇
新打詐四法納管虛擬資產業 要求國外幣商在台落地、做洗錢防制登記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