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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電信號碼涉詐未落實查核 NCC開罰30萬元

本文共705字

中央社 記者蘇思云台北26日電

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破海峽電信跟詐騙集團共謀販售電信門號案,已核配給海峽電信的1.2萬個門號,有近1000個門號被檢調要求停話。NCC今天表示,海峽電信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已違反電信法規定,開罰新台幣30萬元。

電信管理法2020年7月正式施行,有3年轉軌過渡期間到今年6月底止,海峽電信屬於過去電信法時代的二類電信業者,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資料,海峽電信二類電信執照已在今年5月27日到期,此案在執照期間內發生,因此是依先前電信法開罰。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6月1日桃園地檢署來函提到,海峽電信未落實用戶資料核對而大量核發門號,調查發現海峽電信未依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27條第4項「經營者應核對及登錄其用戶之資料」規定,原先電信法第64條第2項規定,可開罰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最後決議罰30萬元。

由於中華電信跟海峽電信有虛擬行動網路(MVNO)合約,翁柏宗表示,海峽電信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會請海峽電信清查自身11家企業客戶與自然人客戶等資料,另外也要求中華電收回還未使用的門號、涉詐門號也要停斷話。海峽電信後續沒有轉軌登記,因此現在身分就變成中華電信的企業客戶。

NCC表示,先前已核配1.2萬個門號給海峽電信,檢調調查發現不法使用、要求停話的將近1000個門號。中華電信跟海峽電信合約今年9月到期,應該不會再續約。目前宜蘭地檢署也有案件跟海峽電信有關,強調NCC「事證到哪裡,就辦到哪裡」。

NCC表示,6月16日已訂定「電信業者受理申辦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啟動查核機制,持續督促電信業者落實客戶風險管理機制(Know YourCustomer,K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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