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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垃圾收費延宕多年 敲定8月實施

本文共1259字

中央社 記者張謙香港13日電

2024年春節過後,香港就要試行垃圾收費計畫,8月正式實施。當局為了減廢,19年前就提出政策大綱,卻拖延到今年才上路,屆時能否順利實施,還是未知數。

港府原定去年底實施垃圾收費,其後延至4月1日,接著又推遲至8月1日。不過,為了更好地落實這項政策,政府預定於4月1日率先在部分政府大樓和民宅試行。

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上月初表示,4月1日先行先試,目的是向市民展示真實操作,以便8月正式推行。

對於當局能否順利落實這項政策,社會上仍有不同聲音,不少市民認為,實施起來會有麻煩;也有人表示反對,一是不願意付費,二是已習慣拋棄垃圾的方式,無拘無束。

目前港人在丟棄生活垃圾方面沒有太多限制,一般而言,各家庭都會用塑膠袋把垃圾收好,然後放在後樓梯的指定位置。這些垃圾當中,可能有紙張、玻璃瓶等可回收再利用的東西。

也有不少市民自發參與環保,把紙張、玻璃瓶、鐵質物品及塑膠另行收起,然後放置在大樓附近的環保產品回收箱內。但這只是自願性質,加上本地環保產品回收鏈往往出問題,以致效果有限。

為此,港府決定以徵費方式,從源頭減少廢物,也希望鼓勵市民參與環保;官方這麼做,也有不得不面對的客觀難題。

首先,港府預計,未來幾年,香港僅有的3個垃圾堆填區將會相繼飽和,減廢工作刻不容緩,而垃圾收費是減廢的「火車頭」,同時可以帶動廢棄物回收行業的發展及創造綠色就業機會。

其次,根據官方數字,2021年,香港都市固體廢物棄置量平均每天達到1萬1358公噸,人均棄置量每天為1.53公斤,垃圾回收率只有31%。垃圾如此之多,當局無法不予以正視。

在減廢上,港府早於2005年就提出「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但其後不了了之。2012年,政府就垃圾徵費諮詢公眾意見,翌年又公布「香港資源循環藍圖」,期望2022年實施垃圾徵費。

到了2021年,政府提出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條例」修訂草案終於獲得立法會通過,但由於社會有反對聲音,加上要預作準備,當局只好宣布延至去年底實施,但其後又延遲至今年4月1日,年初又宣布延至8月1日,4月1日改為部分政府大樓及民宅率先試行。

按照計畫,今年8月推行的垃圾收費方案是基於「污染者自付」原則,對所有住宅和非住宅(包括工商業界)棄置的垃圾按量收費。

這些垃圾大致分為家居垃圾、工商業垃圾。至於建築廢物、化學廢物及醫療廢物則不受垃圾收費管制,由現有相關收費機制規管。

收費模式有兩種,一是按照塑膠袋或標籤收費,二是計算重量收費。在前者,市民可以到商店購買政府指定的塑膠袋,把垃圾包好,然後棄置到指定地點;若市民丟棄的是大型家具,則可購買標籤貼上。

雖然垃圾徵費沒有針對廚餘回收,但政府正在多個官方興建的公屋進行廚餘收集試驗,以後可能會大範圍推廣。

據估計,新措施實施後,一個3人家庭每月減廢的開支約為港幣50元(新台幣200元)。

按照政府的想法,市民為了省錢,將會盡量減少丟棄垃圾,把可以回收的廢物主動地放到廢物回收箱,既可減排,也可以促進環保行業發展。

長遠而言,當局希望到了2035年實現「零廢堆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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