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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貨物低報漏稅 恐挨罰

本文共281字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昨(19)日提醒,業者進口貨物切勿低報價格、導致漏稅,否則恐遭鉅額罰鍰。

關務署舉例,近來就有進口人報運進口白蝦,未依實際交易價格正確申報貨物價值,經海關查核發現低報價格,依規定裁處罰鍰及追稅,合計達192萬餘元。

關務署表示,進口人報關或委託報關時,務必誠實申報貨物名稱、數量、重量、品質、價值、規格及產地等各項貨物資訊,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受罰。

關務署說,進口貨物經海關查驗結果發現實際來貨與申報內容不符時,不論是出於偽報、匿未申報、短報或漏報,都構成虛報行為,依據海關緝私條例規定,將依法裁處所漏進口稅額五倍以下罰鍰或沒入貨物,並追徵所漏進口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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