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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降稅措施落日 執行業務者費用率回復原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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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17日電

走過COVID-19疫情,財政部宣布恢復民國112年醫事人員以及其他執行業務者的執行業務費用率至原水準;此外,由於會計師與記帳士等費用率多年未調整,這次調升5個百分點,有降低稅負效果,相關變動於今年5月報稅季適用。

執行業務者報稅的計稅方式有兩種, 一種是設帳記載,以實際收入減掉費用支出計算;另一種則是直接採用財政部公布的各年度費用標準計算,區分出收入中可免計稅的成本費用占比多少。

因COVID-19疫情,執行業務者可能有收入減少、費用增加情形,財政部訂定過去3年度的費用標準時,增訂了適用費用率調增的租稅協助措施。

比如111年針對醫事人員,包含中醫師、西醫師等,各項收入適用的費用率得按費用標準的118.75%計算,可免舉證、無條件直接適用。舉例來說,掛號費收入原本費用率為78%,乘以118.75%後,將可增加至93%,即新台幣100元掛號費收入中,變成有多達93元可視為成本在計稅時扣除,剩餘7元才需課稅,有降低稅負的效果。

隨COVID-19疫情趨緩,根據財政部最新釋出「112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醫事人員執行業務費用率回復至原先水準,以中醫師、西醫師等掛號費收入來說,費用率回到78%,即100元掛號費收入中,78元視為成本,其餘22元屬於所得需課稅。

針對非醫事人員,111年度規定,收入較110年度、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適用的費用率可按標準的112.5%計算,但112年則無此規定,換言之,執行業務者費用率均回復原本水準。

同時,「112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中,將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與未具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資格,辦理工商登記等業務或代為記帳者的費用率,調高5個百分點至35%。官員表示,主要是業者有提供相關資料佐證,加上多年未調,這次予以適度調升。

至於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111年費用標準規定,因應疫情影響,當年度收入總額較110年、109年或108年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適用費用率可按該費用率的112.5%計算,比如私人辦理補習班收入的費用標準,由50%提高為56%。不過,據112年費用標準規定,上述費用率回到原先水準,相關調整於今年5月報稅季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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