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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陸台企減資退場 三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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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苗珮瑩/台北報導

近來許多台商將中國大陸事業進行重組、資金轉往其他國家投資,縮小中國大陸事業的經營規模,會計師提醒,將中國大陸企業資金匯出境外的方法,除盈餘分配,減資也逐漸普遍,但由於過去考量台灣法令及稅務,台商多用間接方式投資中國大陸,因此當進行減資作業時,需同時考量中國大陸、境外投資公司及台灣之三道關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徐曉婷表示,第一關包括中國大陸公司減資之稅務處理及應注意事項,投資收回、股息所得、資產轉讓所得,徐曉婷提醒,這三部分的減資金額配比,須要事前跟當地主管機關溝通,才能確定稅負成本。

第二關是境外公司減資之條件及應注意事項,一般常見的境外地區,例如Cayman(開曼)、SAMOA(薩摩亞)、BVI(英屬維京)及HK減資條件包括兩條件,其一是股款皆已到位,其二是減資後公司資產大於負債且具清償能力。

至於第三關是資金匯入台灣之應注意事項,其中稅務方面,當減資款超出原始出資額的部分,台灣企業將課20%營所稅。若有屬於中國大陸股息扣繳稅10%部分,經兩岸文書認證後,可扣抵之。資金面是當台灣端銀行收到此減資款時,實務上需舉證投審司核備減資款匯回函後,始能結匯為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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