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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欣盈提開徵碳稅 財部:宜視碳費施行情形再評估

本文共725字

中央社 記者謝方娪台北1日電

民眾黨副總統候選人吳欣盈今天在電視辯論會上建議政府應直接開徵碳稅,財政部表示,台灣採碳費及碳交易制度先行,宜視碳費施行情形再評估推動碳稅必要性及可行性。

吳欣盈今天在辯論會上提到,民眾黨和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主張政府應召開全國稅制改革會議,調整不合理稅制,立法院民眾黨黨團也主張,政府既然現在延到2025年才課徵碳費,建議直接開徵碳稅,並檢視印花稅及貨物稅等稅收,讓稅收合理分配。

財政部發布新聞稿說明,為因應歐盟推動「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基於減碳誘因、產業競爭力及國家永續發展等考量,台灣2022年3月發布「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並於2023年2月15日修正公布「氣候變遷因應法」,由環境部推動碳費及碳交易制度,暫不推動能源稅(碳稅)。

財政部表示,碳費及能源稅均為淨零排放政策工具的一環,考量環境部即將開徵碳費,為利台灣2050淨零排放政策順利推動,宜視碳費施行情形再評估推動能源稅必要性及可行性。

至於吳欣盈建議整併貨物稅及印花稅等,財政部說明,貨物稅主要對影響健康(例如飲料品)、耗用能源(例如油氣類、電器類、車輛類)及矯正外部性(例如水泥、橡膠輪胎、平板玻璃)的貨物課稅,近年配合產業、能源、交通及環境政策提供貨物稅優惠,期盼透過租稅措施影響消費者經濟行為。

至於印花稅為地方政府重要稅收,為推動地方建設重要財源,財政部指出,在各地方政府均不同意且無合宜替代財源下,尚不宜廢止。

財政部表示,因應社經環境變遷,有關貨物稅及印花稅檢討,將通盤考量及評估稅收影響,以兼顧特定政策目標及財政健全;為配合政府整體政策規劃與後續研議需要,財政部持續研議綠色稅制可行性,未來若政策決定以能源稅銜接碳費,將併同檢討貨物稅課稅項目及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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