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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配合登革熱清消停工 雇主不必發給工資

本文共432字

中央社 記者吳欣紜台北22日電

台灣登革熱疫情雖趨緩,但仍有事業單位因配合衛生單位防治登革熱必須停工消毒,勞動部今天說,停工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何一方,因此勞工不必工作、雇主也不必發工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近期有許多事業單位發文詢問,因配合衛生單位清潔消毒,事業單位必須停工,不得開業工作,因而衍生是否發放工資的疑義。

黃維琛說,事業單位停工期間的工資如何發給,應視停工原因再依具體個案認定,過去在疫情期間,有工廠因防疫被勒令停工清潔消毒,那屬於業主被要求的情況,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何一方,因此勞工不必工作、雇主也不必發工資。

黃維琛說,這次雇主配合登革熱防治清潔消毒而停工,也屬於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何一方的情況,因此停工期間勞工不必工作、雇主也不必發工資。

另外,也有家長反映,因為接獲幼兒園通知要消毒,自己必須將小孩接回,想知道是否有公假。

黃維琛說,經過詢問衛福部,可請公假者僅有配合清消場所的所有人、管理者或使用者,幼兒園配合清消,家長接回小孩不可請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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