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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兄弟姐妹設籍 不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本文共243字

經濟日報 記者顏瑋辰/台北即時報導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抱怨,房屋提供兄弟設籍居住,竟遭稅務局通知改按一般稅率課徵地價稅,頗有不滿。事實上,兄弟非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的直系親屬,故不能以其房屋或其設籍,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提醒,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要件,除了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外,地上建物必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且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若房屋為兄弟所有,或供兄弟設籍居住,因兄弟為旁系親屬,和稅法規定不符,地價稅無法適用優惠稅率,僅能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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