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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綜所稅收挹注社福支出 發揮所得重分配功能

本文共680字

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6日電

租稅議題近來屢成朝野攻防焦點,財政部今天重申,近年已推動調高扣除額等多項減稅措施,使近半綜所稅申報戶免繳稅,同時,合理提高高所得者稅負,政府並將持續成長的綜所稅收用於社福支出,發揮所得重分配功能。

財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為優化稅制、落實所得稅量能課稅,近年來推動多項減輕民眾稅負、並合理提高高所得者稅負的措施,已發揮所得稅改善所得分配功能。

財政部舉例說明,民國106年度起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無須課稅,107年度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大幅調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四項扣除額金額,108年度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2萬元,並按物價指數上漲程度依法調高免稅額及扣除額。

為擴大稅基,財政部指出,近年推動房地合一稅制、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課徵最低稅負,及實施個人受控外國企業制度,維護租稅公平。

在此之下,財政部表示,110年度有305萬申報戶(約占全部申報戶47%)因減除免稅額、各項扣除額及基本生活費差額後的所得淨額為零,而毋須繳稅。

同時,所得淨額超過453萬元(適用最高稅率40%)的高所得申報戶,雖僅占全部申報戶0.85%,卻繳納了整體應納稅額45.5%,也就是綜所稅落實量能課稅原則的結果。

財政部表示,綜所稅收持續成長,政府並將徵起稅收用於施政及相關社會福利支出,比如房屋租金補貼、育兒津貼、中低收入戶補助或長照支出等,發揮所得重分配功能。

財政部指出,未來將持續於兼顧財政收入、租稅公平及稅政簡化等原則下,進行租稅改革,推動稅基合理化、提升租稅效率與公平,以落實量能課稅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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