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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稅款 可刷卡繳納

本文共380字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捐,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可持國稅局開立代收移送行政執行分署滯納稅款及財務罰鍰繳款書,並掃描繳款書上之QR-Code行動條碼,進行線上繳稅。

北稅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可至便利商店繳納,或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此外,自2023年3月1日起新增使用信用卡或轉帳的繳納方式。民眾只要持具備行動上網功能的手機,掃瞄繳款書上之QR-Code行動條碼,於繳納截止日前,即可用信用卡或轉帳等方式進行線上繳稅,不必再親自到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納。

國稅局舉例,甲君臨櫃取得代收移送行政執行分署滯納稅款及財務罰鍰繳款書後,詢問是否有更便利的繳納方式。北稅局協助甲君使用手機掃描繳款書上QR Code,連結至財政部Pay Tax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頁自動帶入繳款資訊後,甲君選擇使用信用卡方式繳納,順利繳清欠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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