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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賣水晶漏報千萬銷售額 補稅加罰鍰逾300萬元

本文共590字

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26日電

直播銷售夯,財政部追地下經濟逃漏稅,北區國稅局今天表示,查獲轄內民眾在臉書直播賣水晶,1年間短漏報銷售額逾新台幣4100萬元,最終連補帶罰300多萬元,呼籲直播主應注意稅籍登記與營業稅問題。

隨科技發展日新月異,人手一機時代,只要用低成本就可向全世界傳播即時影音訊息,比如透過直播平台銷售貨物或勞務,直播主可在任何時間、地點進行銷售,加上完整的金流、物流,使直播成為最具潛力的銷售模式。

北區國稅局今天表示,直播主僅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無實體店面,若當月銷售貨物或勞務達起徵點(銷售貨物為新台幣8萬元,銷售勞務為4萬元),就應向住居或戶籍所在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

若直播主除了直播外,另設實體店面銷售貨物或勞務,依營業稅法規定,應在開始營業前,向營業地址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

北區國稅局舉例,轄內甲君經營水晶手飾等相關商品零售,除在實體店面展示產品外,也在臉書(Facebook)直播銷售水晶相關產品,擁有數萬名粉絲,並獲買家給予高度評價。

後續北區國稅局查獲,甲君在民國111年3月至112年3月間,短漏報銷售額合計4100萬餘元,除補徵營業稅額200萬餘元外,並依法處罰鍰100萬餘元。

北區國稅局呼籲,直播主應自行檢視,若應辦理稅籍登記而未辦,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並加計利息,可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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