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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須經檢驗合格商品應以一般申報辦理通關

本文共257字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雄關表示,依規定如進口應經檢驗合格才能進口的貨物,應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而不能以簡易申報單申報,貨櫃內的貨品包括洗衣機、電梯空調、蒸氣熨斗、玩具、瓦斯爐等,需逐筆拆封查驗確認屬應施檢驗貨物後,依規定請進口人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申請輸入許可並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另有部分貨物屬未開放自大陸進口的物品,因數量較多且多數貨物貨名申報籠統不明確,並有稅則號別歸列錯誤或價格低報等情形,查驗會較費時。

高雄關強調,海關為邊境管理機關,為顧及消費者安全,多數電子產品、玩具等都需經經濟部商品檢驗局檢驗合格才能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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