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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出租人可享租稅優惠 綜所稅減徵戶數破12萬

本文共717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25日電

300億擴大租金補貼7月3日將受理申請,政府為鼓勵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可享3種租稅優惠。據營建署統計,民國110年度減徵綜所稅的房東戶數已逾12萬戶,較109年度增加2萬戶。

「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7月3日將再次受理申請,到113年12月31日止,這次改採「隨到隨辦」,舊戶免重新申請,租賃契約免附房東身分證字號,房屋範圍無資料者可切結,合格家戶回溯到申請日開始補貼,並設有諮詢專線02-77298003。

為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出租住宅予租金補貼戶,依住宅法規定,將住宅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可享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等3種稅賦優惠。其中,綜所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可享1萬5000元的免稅優惠。

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111年度公益出租人稅賦減徵戶數,房屋稅部分,按稅籍編號統計筆數計12萬6131戶,較110年增加2萬1617戶。以地區來看,新北市2萬562戶最多,台中市2萬5663戶次之,第3為桃園市1萬7562戶,6都合計10萬6204戶,占總減徵戶數84.2%。

地價稅部分,按地號統計筆數共計9萬3533戶,較110年度增加1萬7615戶;其中以桃園市1萬8354戶最多,台北市1萬8288戶次之,第3為新北市1萬5496戶,6都合計7萬5279戶,占總減徵戶數80.5%。

營建署指出,因綜所稅是每年5月申報前一年度綜合所得,因此這次調查的是111年5月申報的110年度綜所稅減徵戶數。減徵的房東戶數計12萬2778戶,較109年度增加2萬760戶;其中以新北市2萬6294戶最多,台中市2萬25戶次之,第3為桃園市1萬8429戶,6都合計10萬3015戶,占總減徵戶數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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