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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縣市囤房稅去年上路 大戶平均多繳近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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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26日電

去年全台有7個縣市加入課徵囤房稅行列,據統計,影響戶數約25萬2680戶、稅額近新台幣12.6億元,囤房大戶平均多繳約4982元稅款;7縣市中,以桃園市平均每戶增加8713元最多。

房屋稅條例將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其中「自住」限3戶,稅率1.2%,第4戶起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用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

財政部、地方政府積極推動房屋稅負合理化,7個地方政府,包含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和屏東縣,修正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自去年7月1日起就轄內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採行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並將反映在今年5月的房屋稅徵收情形。

財政部今天召開房屋稅開徵記者會,媒體關切囤房稅成效,與會的高雄市稅捐稽徵處長蔡麗惠表示,民眾買超過自住房屋戶數限制時,就會稍微考慮一下,因此囤房稅是有效的,但政府手段不能太激烈、太鬆又沒辦法達成效果,政策考量需通盤拿捏。

據統計,去年開始啟動囤房稅的7縣市,影響戶數約25萬2680戶,稅額增加12億5872萬元,換算下來,7縣市每一大戶平均多繳近4982元稅款。

進一步檢視7縣市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改按差別稅率徵收影響戶數及稅額;桃園市影響戶數1萬1206戶、影響稅額9764萬元,平均每一大戶要多繳8713元,居7縣市之首。

台中市影響戶數11萬6886戶、影響稅額5億8193萬元,平均每一大戶多繳4978元。台南市影響戶數2萬755戶、稅額9650萬元,平均每一大戶多繳約4649元。

高雄市影響戶數7萬1764戶、稅額3億6076萬元,平均每一大戶多繳5027元。

新竹縣影響戶數1萬1093戶、稅額5201萬元,平均每一大戶多繳4688元。屏東縣影響戶數8306戶、稅額1292萬元,平均每一大戶多繳1555元。新竹市影響戶數1萬2670戶、稅額5696萬元,平均每一大戶多繳4495元。

合計上述7縣市及更早就開始課徵囤房稅的台北市、宜蘭縣、連江縣,目前全台有10個縣市落實囤房稅;新北市、澎湖縣、台東縣也將陸續跟進推動,待新北市入列,六都將全面課徵囤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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