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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10縣市開徵囤房稅 今年稅額66.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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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26日電

落實居住正義,繼台北市、宜蘭縣、連江縣之後,桃園市、台中市等7縣市去年7月1日啟動「囤房稅」,合計10縣市今年囤房稅開徵稅額新台幣66.4億元,件數47萬2472件。

房屋稅條例將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其中「自住」限3戶,稅率1.2%,第4戶起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用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

財政部與地方政府積極推動房屋稅負合理化,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和屏東縣等7個地方政府修正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自去年7月1日起就轄內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行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並將反映在今年5月的房屋稅徵收情形。

此外,新北市、澎湖縣、台東縣也將陸續跟進推動囤房稅;待新北市入列,六都將全面課徵囤房稅。

據統計,去年開始實施囤房稅的7縣市,影響戶數約25.27萬戶,帶動稅額增加12.59億元,換算下來,7縣市每一大戶平均多繳近4982元稅款。

進一步檢視全台10個有課徵囤房稅縣市,今年的開徵查定情形,共計47萬2472件、約66.4億元。

台北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今年開徵9萬3372件、稅額21億6807萬元;宜蘭縣1萬4164件、稅額1億6107萬元;連江縣145件、稅額55萬元。

桃園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7萬1841件、稅額8億4145萬元;新竹縣1萬1938件、稅額1億6900萬元;新竹市1萬9254件、稅額2億950萬元;台中市11萬4511件、稅額14億922萬元。

台南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4萬4010件、稅額4億2792萬元;高雄市8萬7582件、稅額11億5720萬元;屏東縣1萬5655件、稅額955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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