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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輸配電費率出爐 電力調度、轉供配電費上調

本文共615字

中央社 記者曾智怡台北29日電

經濟部今天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113年輸配電業各項費率,其中電力調度費、轉供配電費上調。能源署說明,主因國際燃料價格上漲增加線損成本、台電公司線路地下化與建置新機房設備增加折舊費用所致。

112年第3次電價費率審議會今天舉行,會中依據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針對輸配電業相關成本進行檢視,決議113年度輸配電業各項費率。此費率主要是提供再生能源業者辦理直轉供,以及自用發電設備轉供自用時使用。

依「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輸配電業各項費率每年檢討調整,審議會中委員針對台電公司提報成本資料充分討論後,決議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輸電及轉供配電平均費率(未稅)分別為每度0.0300元、0.1933元、0.1659元、0.3318元,適用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平均費率下,訂有各燃料別費率,再生能源直轉供適用再生能源(不排碳)費率,另依「電力調度轉供費用優惠辦法」享有基本費率優惠折扣。能源署官員補充,今天公布數字為未稅價格,屆時台電收費為含稅價格。

經濟部能源署透過新聞稿說明,113年度輸配電各項費率有上升亦有下降,其中,電力調度費、轉供配電費較今年增加,主要是受到111年國際燃料價格上漲增加線損成本、台電公司線路地下化與建置新機房設備增加折舊費用所致。

輔助服務費、轉供輸電費則下降,是因輔助服務平台加入儲能及自用發電設備等民間資源使競價後採購單價降低,以及再生能源併網後轉供收入增加等因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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