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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幣商JPEX在台灣非法招徠業務 金管會移送檢調調查

本文共1478字

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金管會今日提前發布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事業(VASP)指導原則,總共有十大重點,其中金管會今日也證實,對於香港商JPEX在台灣非法招徠業務的動作,金管會已收到檢舉,並已把情資移給檢調。

金管會也呼籲,民眾有發現境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沒有登記而在我國營業者,可向金管會檢舉或向檢調單位舉發;此外,若未來在台灣經營虛擬資產平台之前,未向主管機關進行洗錢防制聲明者,最高可罰1千萬元。

金管會也表示,有別於香港、日本、新加坡等,都是採取發牌照制度,目前國內則先採取組成公會進行自律管理來進行,方式不太一樣,大陸則是完全禁止,而台灣是仿英國的方式,並未用發放牌照的特許法規,而是用洗防聲明來管理業者,未來金管會也將提供已完成洗防聲明的名單,供民眾參考。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虛擬資產平台業者,未來每年得委任會計師出具報告,從查核確信或協議程序等不同的層次,未來報告也會視業者的交易規模用「分級管理制」。她也表示,目前已有25家完成洗防聲明,都表達可以加入VASP公會,目前申請中的有30家,也有包括補件及因為時間不及而撤件的,此外,也有發現業者並不了解申請的文件格式,會已請會計師公會轉知會員,由會計師協助完成洗防聲明。

對於穩定幣在台灣的發展,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表示,將持續關注相關規範的發展,目前為止,相關法制國際間並未有廣泛的運用實力,他並引述央行報告中的看法指出,目前穩定幣第一階段分散式帳本的技術,區塊鏈技術運作的效能,還無法滿足高頻率大量且要即時清算的支付交易,如果穩定幣未來可能成為廣泛的支付工具,也會成為國家貨幣主權、金融穩定的相關關聯,所以會和央行持續研商穩定幣發行的相關政策與規範。

金管會指出,不論是虛擬資產,或是穩定幣,在法規建構上,交易面將先行,至於未來虛擬資產的發行面,涉及到穩定幣部分,也會持續與央行研商。金管會也提醒,虛擬資產價格波動大、投機性極高,金管會提醒國人買賣虛擬資產務必審慎評估風險。

金管會的「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指導原則從交易資訊透明、客戶資產保管方式、平台業者內控管理、外部專家輔助等方面加強平台對客戶保護。重點包括了:

(一)虛擬資產發行面管理:如有透過平台發行之虛擬資產,發行人應於其網站公告所編製之白皮書(且要求應至少揭露一定內容),平台應公告該網站連結。

(二)虛擬資產上下架之審查機制:應就虛擬資產之白皮書內容與上下架訂定審查標準及程序,並納入內部控制制度。

(三)平台資產與客戶資產之分離保管:平台就虛擬資產交易及其款項代收付業務收受客戶之法定貨幣或虛擬資產,應與其自有之上述資產分離保管。

(四)交易公平及透明度:平台應訂定虛擬資產交易規則並公告,及應建立確保市場交易公平之相關機制。

(五)契約訂定、廣告招攬及申訴處理:平台應本於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以落實客戶保護規定。

(六)營運系統、資訊安全及冷熱錢包之管理機制:平台應就其持續營運、資訊安全及冷熱錢包之私鑰等建立管理制度。

(七)資訊公告揭露:就上述虛擬資產發行與商品上下架、資產分離保管、交易資訊與規則及客戶保護等事項,平台應充分公告揭露。

(八)內部控制及機構查核:平台應建立內控內稽制度等機制,並應確保其運作具獨立客觀,及同意接受金管會或所委託機構辦理實地查核。

(九)個人幣商:自然人從事虛擬資產業務,向金管會申報洗錢防制法令遵循之聲明者,其聲明之內容與品質須與法人組織相當。

(十)境外幣商:境外虛擬資產平台業者非經依公司法辦理登記,並向金管會辦理並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之聲明者,不得於我國境內或向國人進行業務招攬。

金管會發布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事業(VASP)指導原則。本報資料照片
金管會發布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事業(VASP)指導原則。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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