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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電價補虧損 工商團體:能源結構不改只會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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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林海/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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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拍板4月起電價調漲11%,其中工業用電漲幅最高,工總表示,依照使用者付費原則,電價調漲無可厚非,但若是漲電價是為了弭平成本,改善台電虧損問題,「能源結構不改變,這問題只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

工總表示,很多傳統產業在經營上很辛苦,因此先前針對電價調漲,也有提出建議方案,但並未在電價審議委員會中被採納,對於拍板的方案也只能接受。

對於能源結構的問題,工總指出,產業界的要求就是供電要穩定,過去一再提出政府應該重新考量核能,除了因為發電價格相對便宜,且是低碳,而台灣的用電燃料都是進口,成本不容易降低,又受制於人,因此還是希望政府能夠重新思考能源配比,否則接下來要徵收碳費,對產業又是一波衝擊。

而此次小商家與民生用電漲幅較預期小,關鍵就在於商總理事長許舒博在電價審議委員會請命,成功爭取民生用電330度及小商家700度電價漲幅降為3%,受惠戶數高達984萬戶。

許舒博透露,考量社會基層感受,避免電價調漲對物價及民生經濟衝擊過大,因此在會中建議在原經濟部方案多增加一級距,住宅用電原方案為每月700度以下調漲5%,增列330度以下級距降為3%,這部份的受惠戶數高達908萬戶;而小商家原方案為1500度以下調漲5%,同樣增列一級距,700度以下調降為3%,受惠76萬戶,受惠984萬戶。

此次經濟部也決議農漁業、學校、社福團體等7.8萬戶凍漲,由台電吸收,考量台電財政拮据,許舒博也說,明年度應由各中央主管機關視情況編列預算補助。

同時,許舒博也建議,台電應研擬節本方案,確切掌控國外燃煤及燃氣成本,分散過度集中天然氣及燃煤發電,避免高昂的發電成本拖垮營收造成虧損,影響營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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