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291字
昶虹國際(2443)因自2019年第1季起至2023年第1季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規定公告並申報的財務報告,有未依有關法令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且情節重大,經通知更正或重編而逾期仍未更正或重編的情事,核有違反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5款規定,經公告自2023年9月14日起對其上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
證交所查昶虹國際於2023年9月27日完成更正、重編並重行公告申報前揭期間的財務報告,且先前揭財務報告無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3款所規定保留意見的查核報告或保留結論的核閱報告,達成同細則第50條第2項第5款的補正條件,因此公告自2023年10月3日起,將其上市有價證券恢復買賣。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