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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昱在美控告聯發科藉專利官司違反反托辣斯 遭法院駁回

聯發科在美被瑞昱指控以專利興訟騷擾違反反托辣斯一案,因證據薄弱而遭法院駁回。美聯社
聯發科在美被瑞昱指控以專利興訟騷擾違反反托辣斯一案,因證據薄弱而遭法院駁回。美聯社

本文共584字

經濟日報 編譯劉忠勇/綜合外電

瑞昱(2379)在美國控告聯發科(2454)反壟斷官司一案,周一遭到法院駁回。瑞昱指控聯發科和專利所有者聯手,以毫無根據的告訴,試圖將對手逼退智慧電視晶片市場。

瑞昱於去年2023年6月在美國提告,指控聯發科和 IPValue Management 子公司 FLS 之間的授權協議中暗地鼓勵 FLS 向瑞昱提告,FLS 後來對瑞昱四度提出告訴。

不過,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皮茲(P. Casey Pitts)5月3日發出的裁定寫道:「瑞昱作為提告理由的訴訟,涉及受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護的請願,依據所謂的 Noer-Pennington 原則,不能成為聯邦反托拉斯主張或相關州法主張的基礎。」

皮茲也否決了瑞昱主張這些訴訟並不符 Noer-Pennington 原則的「虛假訴訟」(sham litigation)的例外情況。瑞昱主張,由 FLS 在德州和國際貿易委員會(FTC)提告的次數和自己所遭到的訴訟次數和告訴本身的騷擾性質,並不能一體適用 Noer-Pennington 原則。

但皮茲表示,瑞昱未能舉證這些訴訟對業務造成「沉重負擔」,他也說,單單四起訴訟就援引「虛假例外」(sham exception),尚有疑義。

皮茲給瑞昱21天的時間修改後重提告訴。

瑞昱和聯發科均生產用於智慧電視和機上盒的晶片。據瑞昱表示,聯發科在電視晶片全球市場擁有近60%的市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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