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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醫療險 食物中毒可理賠

近期爆發數起民眾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多人不適送醫,甚至釀成重症及死亡案例。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近期爆發數起民眾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多人不適送醫,甚至釀成重症及死亡案例。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554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君/台北報導

近期爆發數起民眾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多人不適送醫,甚至釀成重症及死亡案例。富邦人壽呼籲,生活中的意外無所不在,尤其國人外食比率高達七成以上,對食物中毒的風險更不容小覷,建議民眾能根據需求加強醫療險及意外險保障,以因應不時之需。

一般醫療險的保障內容是以病房費及門診手術費用為主,因此只要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害,經醫師診斷有住院之必要,不論是否被確診為食物中毒,都能符合醫療險的理賠條件。倘若是投保意外醫療險,除身故或失能保險金外,因食物中毒所導致住院、看護及生活補助等項目,也可能包含在保險給付的範疇內。

但由於意外傷害事故需符合「外來、突發、不可預料」等三大要件,如果是個人體質對特定食材過敏所導致的病狀,便有可能不符合要件,因此需視各家保單條款對於食物中毒的定義。

以職業等級一,投保「富邦人壽十全如意傷害保險」計劃五為例,除特別列出「食物中毒保險金」的理賠項目,只要符合「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物而發生相似的症狀,並且自可疑的食餘檢體及患者糞便、嘔吐物、血液等人體檢體,或其他有關環境檢體(如空氣、水、土壤等)中分離出相同類型的致病原因,並向政府衛生單位通報而列管追蹤之案件者」及「經醫師診斷且已實際接受住院治療者」等條件,契約期間內最高有三次「食物中毒保險金」,每次食物中毒皆給付3,000元的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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