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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人數規模的企業應聘僱或特約醫護,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表示,考量健康服務量能、法遵落實度等,8月起補助比例將從8成降為6成、上限為新台幣12萬元。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事業單位達一定規模者,應僱用或特約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但為了避免衝擊中小企業,職安署從民國109年起就補助勞工保險投保人數在199人以下的中小企業僱用或特約臨場健康服務人員辦理勞工健康服務。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衛生健康組副組長彭鳳美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100人至199人的中小企業,職安署原本補助8成的費用,但考量補助已經施行4年,且審酌現在的健康服務量能、法遵落實度等,因此將補助調降至6成。
彭鳳美說,相關調整將於8月起上路,而99人以下的企業目前還是維持補助8成,考量健康服務是雇主責任,後續會持續滾動式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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