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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實戰訓練射擊彈殼遺失填單除帳 不再遍地尋找

本文共623字

中央社 記者游凱翔台北9日電

國軍近年提高輕兵器實彈射擊頻次,但仍在槍枝拋殼口裝設收集彈殼裝置,且事後仍要遍地尋找遺失彈殼,相當費時費事。國防部今天宣布,相關射擊訓練一律不裝設彈殼集中器材,如果彈殼遺失僅需填寫佐證資料除帳,不再需遍地尋找。

為強化戰力,國軍近年要求各級部隊「走出營區」,並於守備區實施戰備及機動訓練,近期軍方也在全台多處易於共軍登陸且是觀光遊憩水域的「紅色海灘」實施輕兵器野戰射擊訓練,例如桃園觀音海水浴場、台南喜樹海灘等。

訓練參謀次長室軍事訓練處長劉慎謨少將回答中央社相關提問時指出,國軍訓練是以實地、實務、實戰化訓練為考量,有關射擊訓練,已要求各部隊舉凡涉及到變換戰鬥動作、位置移動、更換彈匣、限制射擊時間等情況時,「一律不裝設任何形式的彈殼集中器材」。據了解,此規定適用手、步(狙擊)、機槍及40公厘(含)以下口徑的槍(砲)。

至於射擊訓練結束後的彈殼撿拾,後勤參謀次長室軍品整備處長陳春忠少將說明,會要求射擊部隊在課間休息或射擊結束後編組撿拾,但如果有遺失、數量不對,由彈藥軍官會同射擊指揮官、安全軍官詳實填寫實況紀錄,包含射擊紀錄報告表、主官保證書等佐證資料,並至地區彈藥庫辦理除帳。

另外,近期基層官兵接獲國防部下達命令,提到部隊必須對「量詞」有一致性。陳春忠解釋,國防部查閱相關戰史書籍,完成量詞用法規範,目的是為提升全體官兵基本素養,在撰寫各項資料文件報告時,能嚴謹使用軍事裝備的量詞,例如,一「艘」軍艦而非「條」,一「支」步槍而非「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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