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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涉「台版N號房」案 文策院將追支持金

本文共463字

中央社 記者王寶兒台北14日電

台中地檢署偵辦「台版N號房」案,7日起訴潘姓被告等6人並求處5年至30年徒刑。其中潘姓被告設立「繆奇遊戲有限公司」今年獲文策院補助,文策院表示,將撤銷相關補助資格並追討支持金。

媒體報導,潘姓被告以「繆奇遊戲有限公司」為掩護,與自稱「台蘿教主」的陳姓男子共組集團犯案,以詐騙及恐嚇等方式要求少女做出各種猥褻行為、動作,拍攝裸照並上傳牟利。

文化內容策進院13日透過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發文公告,針對報載「台蘿教主」的性影像案,由潘姓主嫌以「繆奇遊戲有限公司」作掩護等語。經查,該公司獲得文策院「2023年未來內容原型開發支持方案」之補助。

文策院表示,文策院對潘嫌等之犯法行為強力譴責,後續將依規定撤銷相關補助資格並追討其受領之支持金,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申請本院各年度之所有計畫支持及投資方案。

文策院指出,台灣文化內容產業的茁壯與發展,需要許多人共同的努力,文策院仍將秉持為產業服務的初衷與熱情,持續為產業效力,任何涉及不法的行為,都將以最嚴厲的標準看待及處理,期盼與大家攜手,共同打造更健全的文化內容產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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