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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文君租國有農地可蓋屋? 國產署:符合基地約

本文共798字

中央社 記者蕭博陽南投縣7日電

南投縣第1選區國民黨立委馬文君遭爆位於國有農地的住所是違建農舍,外界質疑為何農地可蓋屋,國產署今天表示,91年出租時現勘已有木屋、庭園,符合「基地約」規定因此出租。

馬文君在埔里鎮有1處700坪莊園建於國有農地,遭爆料是違建農舍,建築、圍牆等設施無建照及雜項執照,南投縣政府昨天證實,此處地上物經查無使用執照,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通知埔里鎮公所查報,查報後依規定通知申請補照,將依檢附資料審核、評估是否通過。

埔里鎮公所今天表示,馬文君所住農舍位於都市計畫農業區,鎮公所今天發函南投縣政府提供位置等相關資料,待縣府回函執行後續作業;縣府建設處今天表示,收到函文將盡快回覆相關資料給埔里鎮公所,後續請鎮公所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進行查報。

對於外傳將立即拆除,建設處表示,依據建築法、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政府會給任何人申請補照程序,縣府收到鎮公所查報結果後,通知當事人30天內補照;對於農舍是否可建圍牆、車庫等,建設處指出,須審核當事人檢附資料來認定,農舍高度則不得超過14公尺。

馬文君住處土地是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承租,申請人民國91年申請承租,8年換約1次,目前合約自109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國產署中區分署今天表示,土地91年出租時現場勘查有木造2層樓房屋、庭園等物,符合「基地約」規定因此給予承租,續約不用再勘查。

中區分署表示,租約區分耕地約、林地約、基地約等內容,馬文君住處承租土地當初已有建築物,因此是與國產署簽訂「基地約」,符合82年7月21日前既有建築物相關條款,也就是91年現勘時地上已有建築物是可以的,簽訂基地約至今,建築物存在並無違反租約。

中區分署表示,建築物完成時間若在82年7月21日前,申請人提出證明文件也符合,國產署人員當年現場勘查也是如此,便可以基地約出租;馬文君昨天說,老屋30多年來未改建或增建,是82年7月21日前既有建築物,一直繳租金至今3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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