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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費、免稅伙食費增 明年綜所稅減稅紅包207億

本文共778字

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23日電

財政部今天公告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新台幣20.2萬元、較111年度增加6000元,同時,伙食費免列入薪資所得額度,由每人每月2400元調增為3000元,明年申報綜所稅適用,預估整體減稅利益207億元。

財政部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3萬6850元的60%,據此公告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金額為20.2萬元。

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112年度申報戶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即20.2萬元乘以申報戶成員人數),超過可減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的差額部分,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宋秀玲指出,上述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金額,民眾於明年5月申報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預估受益戶數約235萬戶、較111年度增加9萬戶,減稅利益約189億元、較111年度增加33億元。

簡單試算,假設是原本就受惠「基本生活費」而可少繳稅的單身納稅人,隨基本生活費提高6000元,在適用稅率5%狀況下,明年5月報稅時可再省稅300元;若為四口之家,適用稅率5%、可省稅1200元。

同時,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財政部「所得稅制優化惠民措施」,其中,伙食費免列入員工薪資所得額度,由每人每月2400元調增為3000元,112年1月1日上路。

安永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舉例,調整後,勞工薪資中,一個月多了600元的免稅額度、一年即增加7200元,若以所得稅率5%至40%計算,明年申報綜所稅時,這部分可以省稅360元至2880元不等。

宋秀玲表示,這次伙食費免列入員工薪資所得額度調升,減稅利益大約是18億元。

也就是說,明年申報綜所稅時,基本生活費調升,加上伙食費免稅額調高,全民合計減稅利益20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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