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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獲取碳權 新舊制轉軌 二面向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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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企業獲取碳權,目前舊制「抵換專案」、新制「自願減量專案」兩制並行,不過給予企業兩年時間轉軌,可申請從舊制轉到新制。環境部官員形容,就像「舊鈔換新鈔」,市面上都能用,但新鈔流通性較佳,既有抵換專案是否要轉換,企業可從兩面向評估。

首先,要考慮未來性,由於新制產生的碳權有導入國際重要原則,強調取得碳權為高品質,可運用範圍可能更廣,相較依循舊制取得的碳權更具彈性。

其次,要考量新舊制差異,如針對非林業專案年限,舊制為七年,新制限縮為五年,選擇新制反而可能吃虧。企業可綜合評估利弊,決定是否轉軌到新制。

官員表示,無論是新制、舊制,依循專案執行獲得環境部核發的碳權,都是可流通的碳權,未來也都可在碳交所交易。

在氣候法上路後,環境部已不再接受新的抵換專案申請,但執行中的抵換專案仍可申請核發碳權,例如台積電就是一例;至於新制自願減量專案相關管理辦法已上路,環境部也正在整理官方版減量方法,透過簡化程序、擴大參與。

目前碳交易相關子法還差最後一塊拼圖,環境部預計11月預告「碳交易管理辦法」,年底前上路,最快今年底、明年初可看到第一筆碳權在碳交所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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