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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籲準公幼以公立標準納管 教部:將研修契約

本文共628字

中央社 記者陳至中台北12日電

多個民間團體今天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正視準公共化幼兒園品質,比照公立幼兒園標準納管。教育部表示,準公幼契約將進入第3期程,會聆聽各界意見,研修相關合作要件。

教育再公共化聯盟等多個民間團體舉辦記者會,呼籲總統及立委參選人,提出更具公共性的學前教育政策。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郭明旭表示,政府以較寬鬆的監管標準和私幼業者簽約為「準公幼」,然而投入新台幣數百億元經費,各地準公幼頻傳超收、生師比不符等違規情形。政策稱保障教保人員薪資,卻也傳出業者將3萬薪資包含加班費,或要求3年1約,躲避工作滿3年須調薪的規定。

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發言人李宏文表示,準公幼違規比率高,但退場卻很少,政府既然和業者簽約,就應做好輔導、退場機制,避免業者有恃無恐。

民間團體呼籲政府以公立幼兒園的標準納管「準公幼」,對於達不到標準的園所,應設定落日期限。另外,也呼籲增加非都會區的公共化幼兒園覆蓋率、鼓勵社會住宅留置幼兒園空間。

教育部以文字回應指出,會持續協助地方政府在公共化(指公幼、非營利幼兒園)量能不足的地區,增加園所及2歲專班的數量。近年擴大公共化供應量,始終是施政重點,民國106到112年度已累積增加3295班。

教育部表示,政府與準公幼的契約為3年1期,113學年度(113年8月起)將進入第3期程,將以幼兒最佳福祉為考量,持續聆聽各界意見,研修相關合作要件。

教育部也強調,準公幼如有違反法令規定,除依法處罰外,地方政府也可衡量情節,於次學期或次學年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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