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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取消醫療照護人員支持性給假 兩大情形恢復上班

本文共791字

聯合報 記者沈能元/台北即時報導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趨緩,衛福部疾管署今公布,針對醫療照護工作人員確診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原鼓勵醫療機構支持性給假,明起實施新制,建議確診後停工至退燒至少24小時,期間未使用退燒藥,且相關症狀緩解後,即可恢復上班,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仍應評估與病人接觸的適當性。另自主健康管理者若有探病的必要時,不需出具當日家用快篩陰性證明。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說,明(8/15)起將實施「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及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的支持性給假措施,因此,今調整檢驗陽性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返回工作建議及民眾探病(視)相關篩檢建議。

曾淑慧說,新冠肺炎檢驗陽性的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依「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但建議於停止工作至退燒至少24小時,期間未使用退燒藥,且相關症狀緩解後可恢復上班,但上班後應確實遵循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照護病人時應全程配戴口罩,並加強手部衛生,若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開始上班,應評估接觸病人的適當性。

但醫護人員如移植、血液腫瘤科工作人員,因接觸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建議自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5日內,且相關症狀緩解前,暫時調整工作或暫停上班,或由單位主管依工作人員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症狀緩解、檢驗結果等,評估返回原工作或調整工作內容。

此外,取消「具有COVID-19相關症狀或尚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如有必要探病(視)時,應出具當日家用快篩陰性證明」,具有新冠肺炎相關症狀或尚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盡量避免前往醫院探病或機構探視、陪伴、陪住。但若是此類對象要至醫院陪病,仍維持現行應出具當日家用快篩陰性證明的篩檢建議。

曾淑慧呼籲,醫療及照護機構為高傳播風險之場所,進入醫療及照護機構應落實手部衛生、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並配合醫療照護機構相關感染管制措施,降低疾病傳播風險。

疾管署公布新制,取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的支持性給假措施,並建議於確診後停工至退燒至...
疾管署公布新制,取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的支持性給假措施,並建議於確診後停工至退燒至少24小時,期間未使用退燒藥,且相關症狀緩解後,即可恢復上班。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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