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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再鬆綁!藥局等醫事機構不強制 4大場所仍需戴上

新冠疫情趨緩,疾管署公布,藥局等醫事機構不再強制戴口罩,但醫院、診所等四大場所仍需戴上。圖為台大醫院。 聯合報資料照片
新冠疫情趨緩,疾管署公布,藥局等醫事機構不再強制戴口罩,但醫院、診所等四大場所仍需戴上。圖為台大醫院。 聯合報資料照片

本文共679字

聯合報 記者沈能元/台北即時報導

近期國內新冠肺炎疫情下降,但出入醫院、診所還是需要戴口罩,讓部分民眾深感不便。衛福部疾管署今表示,經評估整體疫情趨勢、病毒變異株情形、機構篩檢陽性率及整體防疫量能,明(8/15)天起,醫院、診所、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持續列為應配戴口罩場所,但其餘醫療(事)機構,包括藥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等調整為建議配戴口罩場所,取消強制戴口罩規定。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惠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趨緩,目前健保急門診患者人次、新冠肺炎併發症人數已連續8周下降,機構篩檢陽性率及抗病毒藥物使用也呈下降趨勢。

不過,醫院、診所及一般護理之家,以及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等均為脆弱族群出入場所,因此其室內空間應依規定全程戴口罩,但於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的檢查、治療或活動,則不需要配戴。另醫院的教學研究或行政單位辦公處所內是否需配戴口罩由醫院自行規定。

下列五大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1. 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2. 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3. 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4. 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5. 出入醫事機構,包括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及精神護理之家,以及其他醫療機構如捐血中心、病理機構等高感染風險場所。

疾管署強調,口罩規定鬆綁,民眾生活回歸常態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並籲請未接種滿3劑COVID-19疫苗的民眾,儘速完成接種,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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