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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推 先僱後訓 最高可領4.5萬

本文共362字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為增加疫後缺工產業的人力供應,勞動部祭出「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對勞工提供薪資補貼,企業「先僱後訓」,亦即企業在僱人後辦理訓練課程,訓練員工,也有補助。企業每訓練一名員工,最高可獲得3.6萬元訓練費補助,偏遠地區則最高4.5萬元補助。

勞動力發展署官員表示,適用「先僱後訓」補助業者,必須是旅宿業、餐飲業及航空地勤業,同時開出職缺也須屬於專案職缺、且僱用薪資達一定水準以上。

以旅宿業為例,雇主先僱用房務及清潔人員薪資仍須達到北部地區(北北基桃竹)達3萬元以上,其他地區達2.8萬元以上,先僱進來後,企業辦訓才可獲得補助。

發展署表示,為鼓勵企業以「先僱後訓」方式辦理工作崗位訓練,培訓所需人力,補助企業工作崗位訓練費,每人每月以1.2萬元為上限,偏遠(特定)地區再加碼3,000元,即為1.5萬元,補助辦訓期間最長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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